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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护理学院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2 浏览次数:25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委员会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护理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护理学院党总支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明确职责,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护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护理学院领导班子承担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共同负责,党总支副书记抓具体落实。

(一)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加强对教师意识形态的教育,关注师生思想动态,积极稳妥处理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各种情况,发现有重大意识形态问题需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

(二)院长(副院长)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党总支副书记有针对性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意识形态问题要主动与党总支副书记协商处理并向学院党委报告。

三、加强监管,保证意识形态工作日常化

(一)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通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组织教职工参加“十九大精神宣讲会”、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二)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

1、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按严格执行关于课堂教学管理、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等制度,切实加强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的标准,牢牢把握课堂教学意识形态话语权,监督马克思主义在课堂意识形态领域的不可动摇地指导地位,始终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传授有纪律”原则,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院教育全过程。

2、加强学术讲座的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3、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与管理。学院下辖的网络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学术团体、学生社团及文化交流等,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管理,杜绝不经报批擅自组织相关活动的行为。

4、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5、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积极同党外人士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对归国留学教师的教育引导,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总支(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学院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具体细则参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施行。

                                                            护理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