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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 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4 浏览次数:473

现将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校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者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且以下3个条件必须达到其中2项: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在权威期刊目录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权威著作目录上出版著作1部以上。

3、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得申报本支持计划。

二、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和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体育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评审资助方式

列入2020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者,由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一次核定,当年拨付,经费使用须符合相关财务规定。资助期限为3年。各申报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评审方式为先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候选人,书面评审结束后,入选者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项要求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资助期结束,申请结项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 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 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 研究咨询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者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5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

4. 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或教育部项目1项。

5. 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以上)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1、2020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每项报送《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15份,其中一份附相关材料即可;各单位《申请人汇总清单》(附件2)一式2份。同时报送《申请书》和《汇总清单》的电子稿。

3、本通知附件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sk.haedu.gov.cn/。

 

申报时间: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