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护理学院于11月18日-11月19日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经审核,李枋沄、熊欢欢、王娅如、田平平、孟鑫、王梦、冯培和张君同志符合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现将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对申报人员材料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0日-11月22日
公示地点:护理学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审计部:0373-7375672
人力资源部:0373-7375857
护理学院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