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护理学院于11月25日-11月27日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经审核,延明鑫、胡桂丽、申营胜、胡绘杰、高莹莹、李仪方同志符合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熊欢欢、宁洁、李枋沄、李晓敏、李丹、胡晓云同志符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现将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对申报人员材料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11月30日
公示内容:见附件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审计部:0373-7375672
人力资源部:0373-7375857
护理学院
2022年11月28日